最近,一些音乐会发起人因在二级售票平台上出售其票务分配而受到抨击。但是现在,一种新的方式‘把手伸向艺术家’s pocket’ has come to light.
英国的 特色艺术家联盟 (FAC)最近向其成员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,警告说荷兰的发起人一直在从收藏家协会获得回扣,而没有将其转嫁给与他们合作的艺术家。这也可能涉及欧洲其他地区。
FAC电子邮件:
“我们已经了解到一种在荷兰发生的实践,这种实践可能已经暴露了10年之久。它对较大行为的影响更大,但原则对我们所有成员都是相同的。
如您所知,歌曲的表演权是由收集社团(代表作曲家)向场地和发起人授权的。通常占票房收入的百分比(在英国为3%);在欧洲,价格有所不同。
荷兰的收入为演出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票房的7%。当考虑代理,启动子和乐队时,已使用此数字。
但是,发起人已经从当地收藏家协会BUMA / STEMRA处获得了出版价格的回扣,而未向艺术家解释。
PRS意识到这一点,并与BUMA进行了讨论,以使流程更加透明:
BUMA已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其实时运价(包括提供折扣的事实),并逐项列出了发票上所应用的任何折扣。
您可以考虑采取的措施:
使代理商知道并与发起人协商,以实现的关税为5.25%而不是7%(较小事件的关税较低)为基础。
检查绩效收益表,以查看您是否收到发起人从您的和解金中扣除的金额。
在其他地区请注意这一点–我们正在调查中,并将及时通知您。”
Steve Beaukiss的图片,已根据“知识共享署名-相同方式共享分享2.0”(CC BY-SA 2.0)获得许可。
为什么任何艺术家都想在这个国家演出?’窃取他/她的作品是合法的…
如果合法,那就不是偷窃。
就是这样。
荷兰是欧盟的一部分。在荷兰窃取音乐作品是非法的。现在,血钻…
是合法的点击Google翻译并阅读以下内容: http://anti-piracy.nl/wat-mag-niet.php
就是这样’是非法的。上传和下载,更不用说任何链接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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